如果价值是没有把握的,如果价值太抽象了,没法用它来决定我们目前所考虑的特殊的、具体的事情,那就只有倚仗本能一法了。这就是那个青年人试行做的。当我看见他时,他说:“归根到底,起作用的还是情感;情感真正把我推向哪个方向,那就是我应当选择的道路。如果我觉得非常爱我的母亲,愿意为她牺牲一切——诸如报仇的意志,以及一切立功立业的渴望——那么我就同她呆在一起。如果相反地,我觉得对她的感情不够深,我就走。”但是人怎样估计感情的深浅呢?他对母亲的感情恰恰就是以他站在母亲这一边来衡量的。我可以说我爱我的某个朋友爱到可以为他牺牲,或者牺牲一笔钱的程度,但是除非我这样做了,我是无法证明我爱他到这样程度的。我可以说,“我爱我的母亲爱到同她呆在一起的程度,”但只有我真正同她呆在一起时才能这样说。我要估量这种感情的深浅,只有付诸行动,以行动来说明和肯定我的感情的深浅。但是如果我再援引这种感情来为我的行动辩护,那我就是卷进一种恶性循环。
再者,正如纪德[11]说得好,一种伪装的情感,一种真挚的情感,两者是很难区别的。决定爱自己母亲而同她呆在一起,和演一出喜剧其结果是同母亲呆在一起,这两者差不多是一样的。换句话说,情感是由人的行为形成的;所以我不能参照我的情感来指导行动。而这就是说我既不能从内心里找到一个真正的行动冲力,也不能指望从什么伦理学里找到什么能帮助我行动的公式。你可以说那个青年至少还找上一位教授向他请教。但是如果你向人请教——例如向牧师请教——你已经选上那个牧师了;归根结底,你多多少少已经知道他将会给你什么忠告了。换句话说,在你选择一个人向他请教时,你作这项选择就已经承担责任了。如果你是个基督教徒,你会说,去请教一位牧师;但是牧师里面有法奸,有参加抵抗者,有等待时机者;你选择哪一个呢?这个青年如果选择一个参加抵抗的牧师,或者选择一个法奸牧师,他事先就得决定他将会得到什么忠告。同样,在来找我之前,他也知道我将会给他什么忠告,而且我只有一个回答。你是自由的,所以你选择吧——这就是说,去发明吧。没有任何普遍的道德准则能指点你应当怎样做:世界上没有任何的天降标志。天主教徒会说:“啊,可是标志是有的!”很好嘛;但是尽管有,不管是什么情形,总还得我自己去理解这些标志。我坐监牢时,认识了一个相当有学问的人,他是耶稣会会士。他参加耶稣会的经过是这样的:他一生中遭到一连串的沉重打击:幼年丧父,生活贫苦,一个宗教团体给他一笔助学金,这使他一直觉得自己是慈善事业的收容对象;由于这个缘故,有好几次对儿童的表扬和奖励都没有他的份。后来,大约在他十八岁时,他遭到一次情场失意;最后,在二十二岁时——事情本来是无足轻重的,但却是他的最后希望——他在军事学院的考试上落第了。所以这个青年可以把自己看作彻底失败:这是一个标志,但是这个标志说明了什么呢?他很可以变得愤世嫉俗或者绝望。但是他认为——这在他是聪明的——这是一种标志,表明世俗的成就没他的份,他能够走的一条路,他能取得的成就是在宗教方面,神职方面,信仰方面。他把自己的经历看作上帝的启示,所以加入了耶稣会。他这样看待自己的遭遇,把它看成是上帝启示的标志,谁都会认为这是他的理解,而且是他个人的理解。人们可以从这一系列的厄运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比如,他还是去当木匠,或者参加革命的好。不过,就解释标志这一点来说,他是承担全部责任的。这就是“听任”的含义,即决定我们存在的是我们自己。而随同这种听任俱来的就是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