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个人的人格特征也影响到催眠施术的效果。心态阳光的人,情绪稳定的人,人格健全的人,有合作精神与合作态度的人,较易进人催眠状态;反之,难度系数则增大。
第三,受术者的身体差异及其受术情况。受术者的身体状况也会影响到催眠施术的效果。一般说来,受术者出现下述身体状态则不宜立即进行催眠施术。比如:发高烧受术者胃肠系统不适,如过饥过饱(通常认为在饭后一小时进行催眠施术效果最好);有腹痛、腹泻现象。刚刚饮用了刺激性饮料,如酒、咖啡、浓茶等。患有瘙痒性皮肤病。有外伤或其他疾病造成疼痛,并处于最难受的时段,受术者感到过冷或过热。
受术者的身体方面若有以上情况,除非有特殊的需要,一般不宜立即实施催眠术。因为此时的受术者注意力很难集中,这样或那样的内外刺激将使之发生分心现象。
第四,受术者的精神状态差异及其受术情况。那些对催眠术不甚了解的人们总以为在受术者将要睡觉之际实施催眠术效果最好。其实,情况恰恰相反,在受术者疲劳欲睡之际最不宜,也最不易实施催眠术。究其原因,此时的受术者或因过分疲劳而进人正常睡眠状态,或因过度疲劳而注意力涣散。所以在这两种情况下,催眠施术都很困难。而当受术者精神饱满之际,注意力最容易集中,易于接受催眠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