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歼敌三百六十一个计算,每敌按二十两银子记功,共有七千两百二十两赏银!”
“俘虏伪都督一个,敌都督按千户算,赏两百两银子,分出一半,作为集体赏银,另一半,由俘虏其的十余名壮士共分,而缴获的五十六匹战马,每匹折现银十两,共计五百六十两银子,算作集体之功劳!”
“算下来,集体赏银,有七千两百二十两,加一百两,再加五百六十两银子,共计有七千八百二十两银子!”
统计好了战功,那就该公布军功赏赐了。
明军这边,原先是靠斩首,割脑袋抢功劳,算军功,然后给脑袋的所有者,发赏赐的。
不过这在朱慈烺看来是不太靠谱的——这种割脑袋算军功的办法,不太公平。
军队是一个团队协作,才能够取得胜利的组织。
团队协作当中的铳手,炮手们,都不太可能会割到人头!
而且,这种割到人头才算军功的算法,也不太利于打仗——明军打仗经常出来打到半拉,士兵们看着地上的人头,心痒难耐,然后蹲下割人头,抢人头,结果被敌人杀个回马枪,丢了人头的事……
所以,朱慈烺把这个规矩给改了,赏银不再按个人的斩首来算的,而是计成集体功劳,然后,再在军队内,根本对战胜的贡献,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