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白话运动相配合的,还有汉字的拼音运动。19世纪晚期,面对中国经济和文化的落后以及内忧外患的政治局势,许多知识分子对汉字的文化功能也产生了怀疑。如何评价汉字的文化功能、社会功能,要不要废除汉字,为汉语制定一种新的拼音文字。或者同时使用汉字和拼音字两种文字,以及制定什么样的拼音字文字,围绕着这些问题,人们进行了长期的争论、探索和实践,出现了一次又一次的新文字运动。首先是切音运动,从清末已经开始。但早期的切音方案各具土风,多为拼写某一种方言而设计,后来才逐渐发展为以拼写官话为主。其后的国语统一运动使各种“土风”方案逐渐失去意义。研究切音字的人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即汉字难学,并将中国科技文化的落后归结于汉字的繁难。在清末的二十几种切音方案中,影响较大的只有卢戆章、王照和劳乃宣三家。他们的理论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还有一定的影响。
白话文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努力而最终赢得了胜利,但它始终存在着一个规范化问题。直到今天,这个问题依然困扰着人们。白话文普及之后,由于西方文化的影响和翻译作品的传播,因而“欧化”语法不断出现,对汉语产生了十分明显的影响。如在动词后面附加“着”、“了”、“那”、“哪”的分用“的”、“地”、“底”的分用以及“他”、“她”、“牠”的书面区别等。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顾汉民族语言习惯的机械模仿,如有人将“他”、“她”、“牠”在口语上分别读为“ta”、“yi”和“tuo”;有人拼写汉语姓名,将姓倒置在名后。还有人模仿欧化句法,将汉语习惯说的“她是一个寡妇,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欧化成“有着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做着寡妇的她”等。对这些不规范的语文现象,当时许多人都提出过批评。瞿秋白便指责那些一味模仿而不顾汉语民族习惯的句法为“极恶劣的中国话”。鲁迅先生也提出,可以“支持欧化式的文章”,但那为的是“立论的精密”,而不是“故意胡闹”。关于方言词语的规范,鲁迅先生曾举过两个典型的例子,来说明普通话和方言在运用上的取舍原则。他说:“上海叫‘打’为‘吃生活’,可以用于上海人的对话,却不必特用于作者的叙事中,因为说‘打’工人也一样的能够听懂。”再如“回到窝里向罢”,他也认为“反不如说‘回到家里去’的清楚”。因此他告诉我们,凡是普通话中有相当的词语,可以表达同样的效果,那就不必使用方言。至于方言中的—些“很有意味深长的话”,鲁迅先生也主张可以吸收到普通话里来。事实上在五四时期,有不少方言词语已经进入了共同语的语汇,如北京方言中的“摆设”和“甭”,上海方言中的“垃圾”和“货色”,东北方言中的“哭鼻子”和“老伴儿”等。因为共同语的丰富发展,必须不断从各方言中吸收有用的成分,才能够更好地表现现实生活。直到今天,这种过程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