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其中,它们故意混淆了中美两国关于公司“上市”的概念。在我国,股票上市实行的是排队审批制,而美国实行的是注册登记制。只要能够在美国场外柜台交易系统(OTCBB) 11挂牌,并且财务指标达到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就可以顺利转入。
例如,美国纳斯达克市场要求的财务指标主要是:企业净资产达到500万美元、年税后利润超过75万美元或市值达到5000万美元;股价4美元以上;持股100万股以上的股东超过400人等。对于想弄虚作假的企业来说,要达到这些指标并不难。更不用说,在有了专业掮客、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关公司等服务机构帮忙后,上市公司完全不用自己摸索,就可以全程享受到这种“量身定制的服务”。
这么说吧:哪怕是一家最烂的公司,也可以交给产业链上的券商,由券商让熟悉的财务公司将该企业的财务报告按照美国会计制度的要求,尽量做到光鲜,以尽可能弄到融资 12 13。然后,与该券商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对冲基金,会以非常低廉的价格通过PIPE融资方式(公众公司的定向增发)入资该企业。并且必不可少的是,它们会以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来确保自己稳赚不赔。一切就绪,这家摇身一变的“中字头”企业便会在美国成功上市。180天之后,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对冲基金和券商们便会抛股走人;真正受坑害的,是那些二级市场上的公众投资者,包括散户和一些大基金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