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等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
5.室内空气清新、光线明亮,安装防蚊蝇等有害昆虫的设施。
6.每班有独立的卫生间、盥洗室。每班卫生间内设有污水池,盥洗室内设有洗涤池。
7.盥洗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装置,水龙头数量和间距设置合理。
三、托幼机构突发卫生事件处理工作程序
各级卫生监督和疾控机构及托幼机构应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当托幼机构突然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食物中毒、饮水与环境污染、服用药物后发生集体不良反应等重大卫生事件时,各级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和疾控机构需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有害因素继续危害学前儿童,保证学前儿童身体健康。其工作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