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按出资方式不同分为两种:一是实物投资,也叫直接投资,即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直接投入,它的结果是直接形成生产经营活动能力,具体方式有联营投资、兼并投资等。二是证券投资,也叫间接投资,即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方式来进行投入,具体方式有债券性证券投资、权益性证券投资、混合性证券投资等。
从形式上看,这些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是绿地投资[1],地区主要集中在亚洲、拉丁美洲和非洲等欠发达经济体。这种投资方式与这些国家渴望带动国内生产、产出和就业增长的愿望一拍即合,所以更容易成功,也更有利可图。
四个发展阶段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投资经历了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从区域到全球逐步发展壮大的过程。从时间轴看,经历了以下四个发展阶段[2]:
一是起步探索时期。时间跨度从1979年至1984年,主要是一些贸易企业开始在境外尤其是周边国家和地区设立窗口,在此期间我国在国外的非贸易性企业如餐饮、建筑工程、咨询服务业等共有113家,总投资额2亿多美元。
二是培育发展时期。时间跨度从1985年至2001年,主要特点是直接投资从贸易向生产和服务领域拓展,一批民营企业开始跨国经营的尝试,投资主体也开始多元化,投资范围覆盖到了全球的160多个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