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最喜欢亲吻我的眼睛。韩雨濛想,他最喜欢的花是康乃馨,最讨厌陈年书柜打开时的霉旧味道,最鄙视医生为了利益放弃职业道德。
他最喜欢的做爱地点很传统,依旧是床。但他们也曾在朝雾弥漫的林间别墅阳台上做过,在沙漠的帐篷里做过,甚至在他那辆雷克萨斯的后座上极尽缠绵……她觉得自己真的很幸福,因为她了解他的一切喜好,亲密得好像一个人。
他们一定会永远相爱下去,她想,还有什么可以改变他们呢?
而傅子遇抱着心爱的女人,面对着广袤而荒芜的天地,想的是什么呢?
他想,原来她跟他想的不一样。他以为美国长大的娇小姐,即使正直善良,但也不一定吃得了非洲的苦。可她却追随着他的步伐,做的很好。
他想,等她再长大一点,大学毕业就向她求婚。呵……还有四年时间,真是好难熬。或者先订婚是个不错的主意?
他的小姑娘,让他都忍不住了。
他爱她,从童年起,犹如爱自己的灵魂。忍不住想要把她娶回家,就这么珍藏一辈子,多好?
随着案件一次次侦破,薄靳言在FBI算是声名大躁,帮助他们破案也越来越多。
他第一次受伤,是被歹徒射出的一颗子弹,擦伤了手臂。也没让警队医生包扎,而是直接去找傅子遇。
傅子遇看着他鲜血淋漓的胳膊,就皱起了眉头:“你不是说,只负责分析,不做体力活儿。为什么还会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