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中明确“儿童与社会环境”的主要目标第一即“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附录6: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节选)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